钢企应提高节能,转移消费的措施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3/7/29 阅读:1874次
钢铁产业是不可替代的产业,钢铁材料(行情专区)是无可替代的材料,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拉动了钢铁产业飞速发展,钢铁产业的飞速发展又支持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。据统计,去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7.17亿吨,80家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2012年吨钢利润是2.6元(包括非钢收入在内),而上缴的利税和缴纳银行的财务费用却是吨钢200多元。现在应该做的,是凝聚共识,设法化解钢铁产业面临的产能难题。
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,应该采取坚决措施,一方面提高节能、环保、质量标准,依法依规限制一些产能;另一方面采取促进转移消费的措施,消耗一些产能。概括起来就是“四个一批”:优化结构减掉一批,节能环保限制一批,增加需求消耗一批,跨国转移用掉一批。据初步测算,这“四个一批”,最少可以化解1亿吨的钢铁产能。例如,在优化结构工作中,淘汰落后装备方面,即4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30吨以下转炉坚决淘汰,只要加强执法检查,可压缩4500万吨产能;提高建筑用钢标准方面,新建学校、医院、幼儿园、办公楼、场站等公用建筑及地震带房屋建筑必须用高强钢筋,可以减少1500万吨产能;提高节能环保标准方面,对不合环保法、能源法的企业,该停则停,该关则关,这其中5000多万吨的产能可以压缩。